7月9日,记者从省林草局获悉,我省启动国有林场“百场带千村”行动,充分发挥国有林场示范引领作用,辐射带动集体林高质量发展,助力乡村振兴。
近日,省林草局印发《国有林场“百场带千村”行动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方案》),借助全省国有林场人才、技术、资金、管理优势,以助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核心,以提升集体林经营水平为重点,以村集体增收、林农致富、林场发展为目标,因地制宜开展场村共建八大行动,增强国有林场发展内生动力,实现生态美、百姓富有机统一。
围绕《行动方案》,省林草局将开展合作造林互利共赢行动、森林经营一体化行动、林下经济联合发展行动、就业用工精准帮扶行动、科技下乡支农惠农行动、森林资源联防联控行动、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行动、党支部结对共建行动等八项重点任务,带动林业增效林农增收。
《行动方案》要求,全省226个国有林场,每个国有林场选择5个左右行政村开展结对共建活动。晋城、晋中、长治3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市和乡宁、阳高、原平等27个试点县范围内的78个国有林场(包括省直林场)要当好“百场带千村”行动的领头雁和排头兵,在统筹开展八大行动的基础上,重点选择1—2个方面,大胆谋划、示范引领,加快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做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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