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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保持安全距离 三车连撞一车全责

来源:太原晚报 作者:记者 张晋峰 2024年11月09日 07:21

  只因未保持安全距离,驾驶人李某在太古高速公路西山隧道内追尾前方车辆,而被追尾的轿车又在强大的撞击力下撞上前方车辆。11月4日,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通报了这起三车连撞事故,最后一辆的驾驶人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。

  10月21日7时30分许,太古高速西山隧道内发生一起3车连撞事故。接到报警,一支队四大队民警迅速前往处置,通过调取事故车辆行车记录仪,查明事故原因。原来,事发时,最后一辆白色轿车的驾驶人李某分心驾驶,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,在前车因拥堵减速停车后,未及时采取制动措施,造成追尾事故,而被追尾的轿车,在强大的撞击力下,又追尾撞上前方车辆。据此,交警认定,白色轿车司机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。

  高速交警提醒大家,高速公路车速快,行驶时应全神贯注,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。一旦发生事故,一定牢记“车靠边、人撤离、即报警”的原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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